普通食品(包括酒类(除保健食品酒类)/奶粉/保健食品等在内的食品均须提供的通用资质)1.检测报告:提交该品牌商品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检测报告;2.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3.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传统滋补在普通食品资质上增加:1.《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2.生产厂商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复印件(根据经营产品范围提供对应证件);3.委托加工协议(品牌方与生产企业非同一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普通食品资质上增加: 产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 备注:商家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中原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