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剂与交联剂的比例为100:5,适宜于I类胶合板,能通过63℃热水浸渍试验,适用于普通胶合板,室内装饰用板,衣柜用板,家具用板及无甲醛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的生产。
主剂与交联剂的比例为100:6,适宜于II A类地板基材,能通过100℃沸水4h浸渍剥离试验,适用于室内无醛地暖地板,防潮地板的生产。
主剂与交联剂的比例为100:12,适宜于I类结构胶合板,即户外用结构胶合板,能通过沸水循环浸渍4h胶合强度试验和沸水浸渍(煮、干、煮、干)两次循环剥离试验,适用于列车、船舶及木屋墙板和航空胶合板的生产,室内耐久性家具、厨具用胶合板的生产。本信息由湖州永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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