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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及进口流程
    分享  | 2021-10-19 15:49:22发布 次浏览 信息编号:21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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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及进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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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进口合同,国外供应商发货;
2、海运至国内码头或空运至机场;到港后船公司(航空公司)寄到货通知书;
3、凭到货通知书到船公司换单;
4、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5、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申请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6、海关受理;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指定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7、出税单(关税税票、增值税票),交税;
8、码头提柜;
9、顺利通关、放行、运输至指定地点。


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销售该类医疗器械的许可】;
3、进出口权【若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

进口医疗器械清关时需要提供的文件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2、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3C);

3、部分设备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

4、设备的照片、铭牌、设备技术参数、最终用途、中文说明书等;

5、进口合同、箱单、发P;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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