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客户要求办理沙特Saudi Arabia大使馆合法化结婚公证
    分享  | 2021-04-12 16:21:47发布 次浏览 信息编号:179665
  • 置顶
  • 收藏  |
  • 删除  |
  • 修改  |
  • 举报  |
客户要求办理沙特Saudi Arabia大使馆合法化结婚公证
  • 地址:深圳市 113.87.10.*
    • Q Q:958921713QQ在线交谈
    • 邮箱:958921713@qq.com
    • 联系人:星子
    • 电话:1355688****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中原信息网提醒您:让你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
  • 信息详情
客户要求办理沙特Saudi Arabia大使馆合法化结婚公证?办理热线:13556887701 星子专业一对一服务,服务好,价格低;提供翻译服务;加签速度快;您加签服务代理的不二之选.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使馆加签?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使馆加签;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使馆加签。
  
  
 可申办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 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 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联系人:星子  手机:13556887701  QQ:958921713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中原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